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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新视野视听传达与影视传播中心章程

作者:新视野传媒中心 时间:2024-03-29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新视野视听传达与影视传播中心(简称传媒中心),是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从事新闻宣传报道的学生通讯员组织。

第二条 传媒中心以传播校园先进文化、培养优秀新闻人才为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以“提高新闻素养,追踪学校热点;传递新闻信息,抒发青春情怀”为宗旨,实行部门负责制。

第三条 传媒中心主要负责我院官方微信(智控微视界)、微博的开发、规划、运营管理以及各类新媒体线上、线下活动的设计、策划与统筹等。中心将建立一支专业的资讯搜集整合与分享发布的编辑队伍,为广大师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新闻资讯,力争实现共青团组织在网络新媒体领域不仅有阵地、建队伍、发声音,而且重内容、出影响、见效果。

第四条 为了保证传媒中心的健康发展,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传媒中心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传媒中心下辖四个部门,即办公室、新闻采编部、摄影设计部、媒体运营部、彩绘部,由主席团统一进行管理和指导,并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

第六条 主席团:

(一)编制中心的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执行;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中心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三)代表中心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

(一)协助主席团完成中心日常事务;

(二)负责会议旁听与记录;

(三)负责传媒中心内部人员管理,包括人员名单统计、假条管理,会议时间统计、考评成绩统计等;

(四)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整理并完成各类活动文件的制作、排版。

第八条 新闻采编部:

(一)采集院内官方信息、校园新闻;

(二)负责中心对外的宣报工作,编辑中心各个宣传工具需要的文段;

(三)深挖学校内典型案例,定期专题采访,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积极关注团省委和团中央的新媒体动态,积极研究并发布相应的动态。

第九条 摄影设计部:

(一)负责制作运营中心的各式海报、各式宣传页以及制作运营中心在网络微信、微博上的图片;

(二)有较强的图片处理能力,并掌握较强的图片影响力思维,懂得把握学生的审美需求,并制作相应的图片;

(三)做好影视影像拍摄、制作、保存工作;熟悉并掌握PS、illustrator、会声会影、AE、PR等设计制作软件的使用;

(四)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条 媒体运营部:

(一)建立学院新媒体运营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平台、微博、QQ等,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二)负责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的维护,完成微信公众平台各个板块的建设,实时更新学院活动新闻;

(三)合理利用媒体平台推进团学工作,促进共青团工作的网络化转型。

第十一条 彩绘部:

(一)负责学院各类活动展板、海报绘制,要求具备一定的书法、绘画功底。

(二)同摄影设计部一样,要求有较强的图片处理能力,并掌握较强的图片影响力思维,懂得把握学生的审美需求,并制作相应的图片。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二条 凡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在籍学生,承认传媒中心章程,愿意参加传媒中心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严格遵守传媒中心的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 中心成员入职方式

(一)采用个人自愿报名和辅导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申请者必须通过传媒中心的各项考核。

(二)入职程序为:报名→填写简历→投简历→笔试→面试→传媒中心批准→至办公室进行个人信息的录入→颁发工作证→成为新传媒中心正式职员。

第十四条 传媒中心选举方式

(一)主席、副主席由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传媒中心换届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如下:

1、传媒中心成员自我推荐,提交传媒中心主席、副主席申请表。(出勤率需至少达到80%)

2、召开传媒中心换届大会。

3、换届大会进行全体投票,由参会所有人员对中心主席、副主席进行投票。

(二)传媒中心成员任职期间,由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职员空缺,由学院内各组织宣传部推荐人员进入传媒中心进行职员候选竞争,竞选方式届时会公布至学院内各组织宣传部处。竞选票数为多者当选院中心空缺职员。

2、主席、副主席空缺,由传媒中心成员全体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传媒中心章程;

(二)自觉维护学院及传媒中心声誉,未经主席团同意不得以传媒中心名义私自活动;

(三)积极参加传媒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为传媒中心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献计献策;

(五)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养。

(六)其他应尽义务。

第十六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传媒中心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章程参加传媒中心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享有优先参加传媒中心组织的校内外各种采访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优先参加传媒中心组织的培训、拓展、评选、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稿件优先在相关网站、杂志、报刊发表的权利;

(五)成员享有在告知指导老师的情况下自由退出的权利;

(六)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四章

第十七条 传媒中心的纪律是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传媒中心团结统一,完成传媒中心工作任务的保障,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八条 中心成员在工作中要服从传媒中心整体工作安排,积极参加中心会议及各项活动,因病(事)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各部长请假。

第十九条 中心成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及时向传媒中心部长、副部长汇报工作。

第二十条 严禁使用传媒中心的名义进行违反学校宣传纪律的采访活动。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传媒中心实行部门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形式包括检查工作档案、听取工作汇报、各成员之间进行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等。

第二十二条 奖励

(一)根据传媒中心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每学年评选出“传媒中心优秀成员”;

(二)对围绕新媒体工作,提出创新性、前瞻性、可行性的工作措施、思路和建议的干部,且能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给予“年度记者”、“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评先机会;

(三)传媒中心成员参加学校或学院的工作考核,在评优和大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认可。

(四)职务晋升:对于在传媒中心工作满一年、表现良好且愿意继续为中心工作和服务的同学,中心提供更高职位选择。

第二十三条 处罚

(一)不服从组织领导,违反组织原则,团结协作精神较差,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或责令退出;

(二)因主观原因,屡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视为自动退出,并收回工作证。

(三)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处分者,取消成员资格。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系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传媒中心的基本原则,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传媒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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