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是在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指导下,全院同学自愿加入的独立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宗旨:领导和团结广大热心于机电产品设计与制作的同学,挖掘其潜在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作风,活跃大学生课外学术交流氛围,为将来从事机电类的科研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任务:
1.全面提高我院学生机电产品设计与制作能力,为同学提供课外学术交流的平台,提供展示自我能力的舞台。
2.为我院营造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营造以机电产品设计、制作、创新为主的良好学习气氛。
3.积极组织并参与全国、省、市、校、院、系等各类机电产品设计与制作竞赛。
第三条 本协会将遵守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原则和职权
第四条 本协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我院的章程开展工作,协会负责人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重大问题由协会组主要负责人商议过后报请辅导员老师决策。
第五条 本协会下设理事会,由理事会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一)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研发部,理事会由本协会技术骨干组成,是广大会员的先锋模范代表。
理事会职能:
1.对会长候选人进行表决;组织每次换届工作。
2.执行起草文件,讨论及整理交流材料等工作。
3.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类工作开展情况。
4.对重大事件,如制度改革、章程修改、干部任免做出决策和决定。
5.审查理事会议工作报告、会费使用报告、会务工作及其他事项。
6.研究上报先进小组与个人。如每学期的各类评优和加分工作。
(二)会长:一名,协会会长由协会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院领导、老师意见综合考虑产生,会长任期一年。
职能:负责统筹全局、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及时上报各项活动情况,对重大事件进行表决。努力与院学生会配合做好学生的各项工作,并对本协会各项事务负责,如联络、组织、策划各项大型活动。
(三)副会长:三名,由协会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院领导、老师意见综合考虑产生。
职能:协助会长做好一切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对下属各部门进行工作指示与统筹安排,起到上传下达的功能。
(四)秘书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由协会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院领导、老师意见综合考虑产生。
职能:
1.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各种会议记录,定期汇报协会内务情况;
2.管理协会各种资料及会员档案,负责每学期的各类评优工作;
3.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定期汇报财务情况;
4.管理协会活动场所及协会固定财产。
(五)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由协会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院领导、老师意见综合考虑产生。
职能:
1.宣传本协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
2.向全校及时报道本协会的各项活动事宜。
3.做好本协会的一切宣传工作,负责每年的纳新工作。
(六)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由协会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院领导、老师意见综合考虑产生。
职能:联系我校各社团及兄弟院校社团工作。
(七)研发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由协会的主要技术骨干组成。
职能:
1.在院老师的指导下负责课题攻关,成立技术工作室;
2.为基础会员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是协会的技术核心;
3.积极配合院老师做好各类机电产品竞赛的征题、辅导、参评等工作;
4.发挥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全国、省、市、校级等各种电子设计竞赛,并努力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为我院、学校争光。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每年九月份拟定纳新工作计划,十月份开展纳新工作,通过本协会面试和其他测试可成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力:
1.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对本协会的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及参与本协会的重大事务权力。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理事会干部的权力。
3.利用协会提供的场所、设备及电子器件,进行机电产品设计与制作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
2.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声誉,服从协会领导。
3.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共财物,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实验室及活动场地的一切实验用品。
第九条 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各类活动者按自动退会处理,违反院规院纪者视情节轻重,由理事会表决,最重给予除名处理。
第四章 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十条 经费的来源:
1.校、院、系专项经费。
2.各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资助。
第十一条 经费的使用:
1.主要购买用于会员日常活动所需器件。
2.一部份用于购买各种竞赛、协会技术人才及研发部门所需器件。
3.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宣传和协会的日常开销等其它社会活动的支出。
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协会设专人负责会费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定期向理事会汇报。
第五章 奖惩措施
第十三条 本协会在总结的基础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对每学期活动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并上报学生会参评校、院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四条 对思想积极上进的会员向系党组织推荐,让其早日接受党组织更好的教育。优秀会员的表彰通知该会员所在班,有相应的量化加分。
第十五条 对在系、院、校、市、省级及全国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会员,根据学校及院系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系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协会理事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为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协会管理的最高准则,所有会员均必须遵守。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与程序予以补充。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时间是2014年3月26日,并获得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协会理事会全体成员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