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支持、激励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探索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山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鲁教科字〔201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原则
注重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坚持“学生主体、专家主导、公平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参赛对象
2015年7月1日前,具有驻鲁普通高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成人教育学生)的科技创新作品。
三、参赛类别
大赛参赛作品分8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化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类、土木建筑类和生物医学类。
四、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须是在大学期间的研创成果,以实物或模型形式呈现,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创新价值和实用价值。
2.参赛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团队作品。团队作品的参与者不超过5人,作者须全部是对作品有实际贡献的学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可有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获得过全国或全省科技创新竞赛奖励的、有知识产权争议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
五、大赛程序
1.校赛
校赛由教学科研处组织实施。学院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校内报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校赛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限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参加教育厅组织的省赛。
2.省赛
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各高校推荐的作品,根据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聘请相关学术、技术专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拟定获奖作品名单。
3.公布
大赛结果经山东省教育厅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公布获奖名单。
六、奖励
大赛设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山东省教育厅将对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和参与单位予以奖励。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1.各有关单位推荐作品需于2015年9月5日前填写《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A)》(附件2)、《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B)》(附件3)和《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推荐作品汇总表》(按重要程度排序,附件4)。将纸质材料(附件2一份,附件3三份,附件4一份)报送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平台。
2.确定的推荐作品要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作品实物或模型,学院安排专人组织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参加省赛。
八、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使更多学生参与大赛。
2.各单位要认真阅读竞赛要求和参赛作品要求,加强对学生指导,提高竞赛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功能性,提高竞赛作品的竞争力。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把真正好的作品推荐上来。
联系人:杨树林,联系电话:7396201
附件:科技创新大赛.rar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