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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会(团总支)章程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24-03-29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会(团总支)是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院党总支的领导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在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学生会承认并遵守《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且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学生会。

本会的宗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教育方针,发挥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条 学生会(团总支)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带领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引导同学们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学院等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生会(团总支)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团总支)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发展与校级组织、兄弟院系间的友好关系,树立学院学生在学校及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 学生会(团总支)组成及相应职责

条 机构设置

学院学生会(团总支)由主席团、办公室、组织部、社会实践部、学习部、生活部、纪检部、体育部、文艺部组成。

第六条 干部选拔办法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在个人志愿前提下,经过上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推荐、学院领导的审核,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副主席联合提名,学院辅导员审议产生。

第七条 主席职责

(一)领导校学生会(团总支)工作,对学生会(团总支)全面负责,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团组织汇报工作,在学生代表大会会议上作述职报告;

(二)主持召开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及部长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

(三)深入到同学中去,全面掌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并加以解决,并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会重大或重要的工作;

(四)主持日常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完成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参谋;

(二)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三)主席不在职时,由指定的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

条 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1.处理学生会(团总支)的日常事务;

2.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学生会(团总支)有关文件;

4.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5.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处有关工作情况;

6.及时听取同学们各方面的意见,接待来访人员;

7.对外进行联络、促进校院之间交流与合作。

(二)体育部

1.组织各类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2.在广大同学中普及体育知识,提高体育技能;

3.组织各种体育比赛;

4.定期召开院系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总结、布置工作;

5.负责为参加院级体育赛事选拔人才及日常训练;

6.下设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三大球队,并对其负责。

(三)社会实践部

1.设计并组织开展符合大学生自身需求的社会实践爱活动;

2.与和学校,学生有关的各企业单位、个人保持良好沟通;

3.联系知名厂家或人士做互动型讲座以及一系列活动;

4.提供相关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并按规定管理该平台。

(四)学习部

1.积极主动地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2.在学院内开展有益于学习的各类讲座与交流活动,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3.邀请优秀学生进行经验交流;

4.倡导“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

5.收集并整理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6.负责我院每月学生考勤情况统计。

7.定期召开院系各班学习委员会议,总结、布置工作。

(五)生活部

1.代表和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利益,配合学校、学院搞好住校生的宿舍管理,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节约粮食、水、电的教育;

2.维护同学们良好的生活环境,普及相应的权益知识;

3.及时了解同学们生活学习情况,定期做好问卷调查并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

4.关心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力所能及的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5.支持并配合宿舍管理中心解决学生宿舍管理上出现的各类问题。

6.定期召开院系各班生活委员会议,总结,布置工作;

(六)纪检部

1.负责对学院学生宿舍休息时间的监督及纪律、卫生的检查维护;

2.配合搞好各种检查评比,促进校际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等;

3.主要负责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会议中检查人员出勤情况,维护好现场秩序,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文艺部

1.负责为参加院级文娱赛事选拔人才及日常训练;

2.负责丰富院内文化生活,配合学院组织各种文艺活动,积极调动同学们参与文娱活动;

3.探索各种工作形式,提高我院学生的整体文化风貌。

4.定期召开院系各班文艺委员会议,总结,布置工作;

(八)组织部

1.定期组织学生会(团总支)内部的活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与沟通;

2.在学生会各部门活动中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3.负责团组织工作转接、团籍注册、补办团员证,搞好团员统计及团员档案的归档,按期收缴团费;

4.加强与团支部联系,对各团支部理论学习、活动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帮助。

章 学生会(团总支)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条 学生会(团总支)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学生会(团总支)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团总支)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在学生会(团总支)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当学院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学生会(团总支)协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学生会协助解决;学生会(团总支)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记过处分的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十一条 学生会(团总支)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团总支)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系及学生会(团总支)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学生会(团总支)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团总支)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学生会(团总支)的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团总支)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荣誉。

(四)各级干部除履行学生会成员义务外,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 组织制度

十二条 学生会(团总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二)学生会(团总支)接受院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导,同时受学生代表的监督;

(三)学生会(团总支)的各部门应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成员的意见,学生会(团总支)的下级成员既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四)学生会(团总支)的各部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十三我院的学生会(团总支)工作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工作分工。

十四学生会(团总支)吸纳新成员履行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二)根据学生申请,学生会派人进行了解、考核;

(三)由各部门负责统一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公布;

(四)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两个月)。

十五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一)各部门在学期前进行本学期学生活动计划的拟定;

(二)举办活动之前必须填写一份详细的活动策划书;

(三)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申请书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助,各部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有哪些不足,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递交主席团,予各部门传阅后,保存入档。

我院其他学生组织

第十六条 学院其他学生组织目前包括五大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创新协会、心理健康协会、“新视野”传媒中心、学生权益服务中心。各组织主席自动列为学生会(团总支)副主席,成员自动列为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并可参与学生会(团总支)干部换届选拔。

第十七条 学院其他学生组织是院学生会(团总支)领导下的基层学生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学生会(团总支)定期召开我院其他学生组织主席会议,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

十八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应积极参加校学生会(团总支)组织的全院性活动,各组织主席按时参加学生会(团总支)定期例会,交流工作经验。

章 附则

十九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学生会(团总支)保留其修改权。

二十本章程解释权归学院学生会(团总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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