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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考试监考注意事项通知

作者: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时间:2015-10-29 点击数:

考试监考需注意几个问题: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试卷送交:任课老师务必于考前20分钟将所考课程试卷送到指定考场,并确保考务资料完整(如试题、考场记录)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阅读《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注册的学生证,无证件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

10、其他事项:考试作弊记录:监考教师如发现学生有考试违纪行为应如实记录到监考记录的考场记事一栏,小抄必须让学生签字。考试完毕后将考场记录及小抄一并交到考务组。


上学期期末考试出现的几个问题:

个别考场考试在距离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时,试卷已全部交完,且桌洞中遗留大量小抄,书包带到考试座位,考试秩序混乱。

个别考场监考老师考试将近结束时只管在讲台上收取试卷,考试或交卷秩序混乱。

个别考场桌面上写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在考试之前未要求学生清理(注:个别考场虽已在考试之前调换座位,但未清理桌面)

个别考场考前未完全清理桌洞

个别监考老师出现漏监考现象(注:专业课监考安排是两个校区统一安排的,每位老师在两个考区当中可能都会有监考)

个别考场不够严格,造成学生中间意见重重,对监考严格的老师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个别考场抓到小抄未作出必要的惩处措施(驱逐出考场、记录等),学生依然答题。

个别考场抓到小抄虽已将学生驱逐考场但未作出相应的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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